生产设备的选取购置,验收

 

生产设备的选取购置,验收。

7.1.1当需购置生产设备或生产设备附配件时,由需求部门填写《物品申购单》报至部门主管或经理,部门主管/经理审核、副总经理/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办理采购事项,必要时,副总经理协助采购。

7.1.2设备购置进厂,设备验收人进行安装调试,依据设备说明书或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进行验收,由采购填写《设备验收单》,交使用部门,若验收合格,则予以使用;若不合格,则通知采购,采购与供货商进行联络处理。

7.2 生产设备建档。

7.2.1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由使用部门建档并填写《生产设备一览表》,内容包括(但不限于):

A 设备名称,规格/型号。

B 生产设备编号,使用日期。

C 使用部门,保养周期。

7.2.2设备编号规则

 RL-XXXXXX(前二位代表瑞莱公司,三、四代表年份,五、六、七三位代表序号,序号由001-999;最后一位代表部门别)。

部门别代码表:

部门别

生产部

品质部

工程部

开发部

后勤部

 

A

B

C

D

E

 

7.2.3《生产设备一览表》由部门主管审阅签署确认。

7.3生产设备的安装,使用。

7.3.1生产设备建档后,使用部门方可将设备移转至本部门并负责安装,验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