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件之檔案管理

 

a)  逾期保存之非管制文件,得由各保存單位自行銷毀。

b)  加蓋作廢章(方形)等同于銷毀。

 6.6 文件之檔案管理:

6.6.1 文管中心應隨時保持最新版本之《文件/圖面一覽表》,並存放於郵件共用資料區,供各使用單位核對以確保所使用的文件為最新版本。

6.6.2 各單位文件管理人員在收到文管中心發行的管制文件時,需按照不同類別文件進行歸檔、保存與管理,並制訂和隨時更新《文件/圖面一覽表》,以便於文件的查詢和調閱。

6.6.3 各單位之文件管理須納入內部品質稽核項目中,以確保文件系統之有效正確運作。

6.6.4 對所有發行之文件,各單位應指派專人妥善保管,若有遺失或毀損者,依懲處辦法懲處,遇有職務異動時,應當列入移交,現場使用之文件須置於作業場所。

6.6.5各部門需借閱ISO之相關列管文件時,需發郵件給文管中心負責人及其權責主管同意后方可借閱,借閱期限原則上為一周,超過期限需續借。

   6.7 外來文件管制作業:

           6.7.1 文管中心只針對安規、法律、法規、國家標準、國際標準進行管制,其它外來文件由各使用部門按外來文件之要求控制並自行妥善保管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6.7.2 由文管中心管制之外來文件,收文單位主管判斷其分發單位後,交文管中心初審編號呈管理者代表核准后發行。

  6.8 復印文件管制作業:

      6.8.1發行:由文管中心發行至各部門之受控文件,如部門下屬單位尚需該文件,則由所需單位向本部門提出申請(即提出申請文件之名稱及數量),部門主管核準之後,由部門文員按數量進行復印,然後拿至文管中心蓋“復印”章即可。

     6.8.2 分發/更改/管制:等同於“受控”文件,即在分發時同樣要登記/簽收。

          6.8.3 回收/作廢:部門文管人員按文件分發數量全部回收,作廢之文件部門文員自行銷毀。

6.9 保密/機密文件管制作業:

6.9.1本公司將研發/工程技術圖紙、財務報表、資材報價單、業務報價單/客戶信息資料、生管/生產安排資料及客訴資料列為機密文件,這些機密資料在往來郵件時一律需傳送副本到主管信箱,由直屬主管進行監督收閱、歸檔。

6.9.2其他各部門之資料是否可公開,由相關部門主管考量工作特性與環境,依照普通、保密、機密等級劃分清楚,自行決定加入監控範圍。

等級

普通

保密

機密

說明

可供所有員工自由瀏覽

只限本單位員工、直屬上司、指定人員閱覽

只限直屬上司、指定人員閱覽

監管

各部門決定

各部門決定

各部門決定

銷毀

各部門決定

必須指定人員銷毀及記錄、銷毀必須使用碎紙機或在部門主管監督下進行、紙張不可作為回收紙再利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6.9.3保密資料之更新、列印或銷毀必須經單位或部門主管核准,並指派專人負責及記錄。保密(